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實習是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主要教學環節,對于促進理論聯系實際、培養創新能力、增強實踐動手能力、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實習工作的管理,提高教學質量,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實習是培養方案規定的認識實習、課程實習、專業實習、企業實習和畢業實習等實踐性教學環節。
第二章 實習的組織與管理
第三條 實習工作實行校、院兩級管理。教務處負責全校實習的組織管理工作,各學院具體完成實習的主要組織和實施,學校其他部門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教務處與各有關學院的職責分別為:
(一)教務處
1.制訂實習的指導性文件;
2.審查全校各專業實習教學計劃;
3.審定實習計劃和實施方案,審查實習教學大綱;
4.審查各專業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數;
5.負責實習經費使用的審核和監督;
6.配合各學院建立實習基地;
7.研究、處理實習中的重大問題。
(二)各有關學院
1.組織編寫實習教學大綱、實習教材或實習指導書;
2.審核批準有關專業擬定的實習計劃和實施方案、實習指導教師的名單,于每年11月上旬填報“泉州信息工程學院實習計劃表”(包括集中實習和分散實習),并按期上報教務處;
3.認真選擇實習地點,按照就地就近和相對穩定的原則,每個專業都應建立相對穩定的實習基地;
4.組織教師做好實習準備工作,做好實習學生出發前的實習教學動員會,讓學生明確實習內容、任務、目標及安全教育和紀律相關要求;
5.指導本學院各專業實習工作,并深入實習現場開展調查研究,解決實習中的問題;
6.遴選實習指導教師
(1)實習指導教師是實習的具體組織者,應由熟悉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生產過程和環節等方面知識、工作責任心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教師擔任。專業實習指導教師一般由雙能型教師或符合雙能型認定標準的教師擔任。
(2)為了保證實習質量,各學院應指派一定數量的教師進行實習指導。原則上按20-30人配備1名指導教師。
7.檢查實習質量,并組織開展實習總結工作
(1)實習結束以后,組織各實習隊伍認真做好實習總結工作。
(2)完成實習總結、學生實習報告等相關資料的歸檔工作。
第四條 實習指導教師職責
(一)根據實習教學大綱,結合實習單位的具體情況,擬定實習實施計劃和日程表。
(二)教師嚴格執行實習方案,講授實習教學大綱內容,讓學生明確實習的目的和要求。
(三)嚴格要求學生,認真提出指導意見,注意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指導學生寫好實習記錄、實習作業、實習報告等。
(四)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紀律教育。實行逐日考勤制度,對違反紀律的學生應及時處理。
(五)與實習單位加強聯系,與企業指導教師密切配合,積極主動配合企業做好有關介紹、講座和指導工作。
(六)負責實習隊伍的車票、經費開支食宿等事宜的落實,并厲行節約。
(七)實習結束后,根據學生實習期間的表現、實習報告的質量以及考核結果等,評定實習成績。做好實習總結工作,并于實習結束后1周內填寫“泉州信息工程學院實習指導教師工作總結”,連同學生實習成績、實習報告等資料交學生所在學院存檔。
(八)利用實習機會,適當承擔生產任務、技術改造、技術咨詢、專題講座和科研工作,密切校企合作。
第五條 對實習學生的要求
(一)按時完成實習教學大綱規定的實習項目,認真填寫實習記錄,并按要求完成實習作業、實習報告等并參加考核。
(二)嚴格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及實習單位的安全、保密及勞動紀律等有關制度。
(三)嚴于律己,要樹立吃苦耐勞的精神,要有事業心和責任感, 自覺維護學校和集體的榮譽。
(四)必須服從實習教師的統一安排和指揮,遵守實習的有關規章制度。實習中必須統一行動,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實習期間不得獨自行動和在外住宿。學生因違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并將受到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三章 實習教學計劃
第六條 實習教學計劃是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學院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各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和專業特點制定,并注重與理論教學的銜接。
第七條 實習教學計劃確定后原則上應保持穩定。若因特殊原因需調整實習教學計劃,應報教務處審批并備案。
第四章 實習教學大綱、實習指導書、實習任務書
第八條 實習教學大綱、實習指導書是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實習環節(課程)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進行實習教學工作的依據。凡培養方案中設置的各類實習,都應根據不同的教學目標,制訂相應的實習教學大綱和實習指導書,報教務處審核批準后實施。實習任務書是根據實習教學大綱、實習指導書的要求,對學生下達實習任務,告知學生實習的內容及要求。
第九條 原則上要統一實習教學大綱、實習指導書和實習任務書的內容和格式。但因學科專業特點,個別學院可自行統一實習教學大綱、實習指導書和實習任務書,并報教務處備案。
(一)實習教學大綱的內容應包括:
1.實習性質、目的和任務;
2.實習的內容、形式、方法和時間安排;
3.實習環境和方式;
4.教師責任;
5.學生實習要求;
6.實習報告或作業的內容及要求;
7.實習考核方式與成績評定辦法;
8.參考資料;
9.大綱制訂人、審核人及制訂時間。
(二)實習指導書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實習過程中的具體步驟、內容及要求;
2.實習報告內容;
3.實習成績評定。
(三)實習任務書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實習名稱;
2.實習時間;
3.實習地點;
4.實習主要內容與進度安排;
5.具體要求。
第五章 實習單位的選定
第十條 實習單位應滿足實習任務的要求,提供實習學生必需的食宿、學習、衛生、安全等基本條件。在保證實習效果和質量的前提下,學院應按照就近就地、相對穩定,節約經費的原則,每個專業都應建立相對穩定的實習基地。
第十一條 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通過產、學、研合作與相關企事業單位建立較穩定的實習關系,條件成熟的應使之成為相對固定的實踐教學基地,確保實習質量。
第十二條 對于集中實習有困難的專業,可以實行分散實習。但要求學生根據實習大綱選定能負擔其任務的實習單位。對分散實習學生,原則上要求安排教師全程跟蹤指導和管理,或選派一名以上指導教師做定期或流動指導和檢查。
第六章 實習成績考核
第十三條 指導教師按照實習教學大綱的要求,根據學生的實習記錄、作業、實習報告、考查成績、答辯成績(針對3周及以上的分散實習,學院可根據具體情況組織學生答辯)以及紀律表現等情況綜合評定實習成績。
第十四條 實習成績按百分制評定,可轉化為五級成績:優(90-100)、良(80-89)、中(70-79)及格(60-69)、不及格(0-59)。
(一)優秀標準:全部完成實習大綱的要求;實習報告有豐富的實際材料,并對實習內容進行全面、系統的總結;能運用所學的理論對某些問題加以深入地分析;考核時能圓滿回答問題;無違紀現象者。
(二)優良標準:全部完成實習大綱的要求,實習報告比較系統地總結了實習內容,考核時能圓滿回答問題,無違紀現象者。
(三)中等和及格標準:達到實習大綱中規定的基本要求,實習報告有主要的實習材料,內容基本正確,但不夠完整、系統,考核中能基本回答主要問題,但有某些錯誤。
(四)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以不及格論:
1.未達到實習大綱規定的基本要求者;
2.抄襲他人實習成果者;
3.實習報告混亂,分析有原則性的錯誤,考查不能正確回答主要問題;
4.實習中缺課達三分之一以上;
5.實習中嚴重違反實習紀律,造成嚴重安全責任事故、其它嚴重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者。
第十五條 實習不及格者必須重新參加實習。
第七章 實習經費管理與使用
第十六條 每年學校根據學院提交的實習計劃和經費預算審批實習經費,并按實際需求劃撥給學院,學院負責實習經費的具體管理和使用。教務處負責對各學院實習經費的使用進行審核和監督。
第十七條 學院應本著“合理開支、嚴格審查、??顚S?、厲行節約”的原則,加強對實習經費的管理。實習費用的開支與報銷標準,按照學校教學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各學院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報教務處備案。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